拘役和判刑都是一种刑事处罚,两者的主要区别:
1、限制时间不同;
2、处罚方式不同。拘役:是剥夺犯罪人短期人身自由,就近实施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
拘役是管制与有期徒刑之间的主刑,具有以下特点:
拘役是一种短期自由刑。拘役的刑期不少于1最长不超过个月6个月。因此,拘役是我国关押罪犯、实施强制劳动改造的三种自由刑中最轻的。拘役适用于犯罪较轻但需要短期关押的罪犯。有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期限的人身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式。有期徒刑是剥夺自由刑的主刑,刑罚范围变化很大,可以适用于从轻罪到重罪。因此,在我国的刑罚制度中,有期徒刑处于中心地位。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十三条 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第四十六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