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判死刑的量因毒品种类不同而异,达到以下量的可以判死刑:1、鸦片1000克以上;2、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3、苯丙胺类毒品一百克以上;4、大麻油五千克、大麻脂十千克、大麻叶及大麻烟一百五十千克以上;5、可卡因五十克以上;6、吗啡一百克以上;7、度冷丁(杜冷丁)二百五十克以上;8、盐酸二氢埃托啡十毫克以上;9、咖啡因二百千克以上;10、罂粟壳二百千克以上;11、上述毒品以外的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二款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 片一千克以上、海洛 因或者甲基 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2、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3、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4、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5、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