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支票背书就是指在支票的背面背书栏盖上银行预留的印鉴,在被背书人一栏写上银行,下边写上委托收款。背书是一个法律术语,指的是在票据上签名,票据所规定之权利由背书人转让给被背书人。是票据的收款人或持有人在转让票据时,在票据背面签名或书写文句的手续。现金支票:出票人填好支票后,在背面背书栏盖上银行预留印鉴就行了,不需要写。转账支票:收到后,收款人在背面被背书人一栏写上银行下边写上委托收款,在背书栏里盖上银行预留印鉴,填好进账单,到银行对公窗口存就行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二十七条 票据的出票人在票据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票据持有人背书转让的,票据背书行为无效。背书转让后的受让人不得享有票据权利,票据的出票人、承兑人对受让人不承担票据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