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强拆违章建筑若符合法定程序是合法的。根据我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强制拆除违章建筑之前应当提前十五日对当事人进行通知和催告,经催告后当事人不提出行政诉讼或行政复议,也不自行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对违章建筑进行强制拆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十八条_x000D_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下列规定:_x000D_
(一)实施前须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_x000D_
(二)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_x000D_
(三)出示执法身份证件;_x000D_
(四)通知当事人到场;_x000D_
(五)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_x000D_
(六)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_x000D_
(七)制作现场笔录;_x000D_
(八)现场笔录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的,在笔录中予以注明;_x000D_
(九)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证人到场,由见证人和行政执法人员在现场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_x000D_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