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购重组审核过程有:
1、受理;
2、初审;
3、反馈专题会;
4、落实反馈意见;
5、审核专题会;
6、并购重组委会议;
7、落实并购重组委审核意见;
8、审结归档。
并购重组是搞活企业、盘活国企资产的重要途径。现阶段我国企业并购融资多采用现金收购或股权收购支付方法。随着并购数量的剧增和并购金额的增大,已有的并购融资方法已远远不足,拓宽新的企业并购融资渠道是推进国企改革的关键之一。
《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