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病种在一个 医保 年度内,特殊病种门诊免报额度为400元,符合规定治疗范围报销比例与普通住院相同。
报销比例:在门诊“特殊病种”费用视同住院按住院比例报销并且可以与普通住院的费用累积起付线。结算周期为360天,360天内只收一次起付线1300元,最高报销上限是30万,以上是北京标准,每个地方标准不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