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不同的标准,人格权可以划分为不同的种类。学理上根据权利客体不同,将人格权分为物质性人格权和精神性人格权,前者主要包括身体权、健康权、生命权;后者包括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自由权、名誉权、贞操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
一、物质性人格权包括哪些
(一)生命权
(二)健康权
(三)身体权
二、精神性人格权
(一)姓名权
(二)名称权
名称权是指自然人以外的其他民事主体依法决定、使用和改变自己名称的权利。名称权的主体是具有特殊民事主体资格的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法人等社会组织。名称权的客体是非自然人民事主体的名称。
(三)肖像权
肖像是指以一定的物质形式再现的人物形象。肖像权是指自然人对自己的肖像享有的使用和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肖像权是特定的自然人的专属权利。肖像权的客体是自然人的肖像。
(四)名誉权
名誉是指人们对民事主体德才素质的综合评价。这种评价不是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评价,也不是一种自我评价,而是公众对特定人的评价。
(五)隐私权
隐私权是指基于特定的自然人而存在的,本人对于不愿公开的私人生活和私人信息依法支配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