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立有效遗嘱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立遗嘱人的姓名、年龄、性别等;
(2)立遗嘱人的家庭情况;
(3)订立遗嘱的原因;
(4)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名称、数量、所在地点以及是否共有、抵押等);
(5)处分财产的种类、名称、数量和所在地等;
(6)遗嘱受益人姓名、性别、年龄等;
(7)对财产及其它事务的处理意见。
一、想写一份遗嘱, 房产继承怎么写
遗嘱房产继承应有以下内容:
1、写明立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等;
2、写明立遗嘱的原因,要处理的财产的名称、数额,财产分割意见,有关继承人应得的具体数额,以及其它有关要求;
3、立嘱人、证明人、代书人分别签字盖章,最后署明立嘱时间;
4、本人财产的说明;
5、本人保险的说明;
6、本人相关事务的执行;
7、以前订立遗嘱的情况,数份遗嘱,而内容有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有效的声明;
8、签名及日期。
二、请问怎么写遗书的内容?
遗嘱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立遗嘱人的姓名、年龄、性别等;
2、立遗嘱人的家庭情况;
3、订立遗嘱的原因;
4、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名称、数量、所在地点以及是否共有、抵押等);
5、处分财产的种类、名称、数量和所在地等;
6、遗嘱受益人姓名、性别、年龄等;
7、对财产及其它事务的处理意见;
8、遗嘱的份数、保留以及是否有执行人执行等;有遗嘱执行人的,应当写明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
9、遗嘱制作的日期以及遗嘱人的签名。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