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社保缴纳基数的计算:每年4月份根据上年度职工平均收入核定,当年4月至次年3月基数不变。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医疗保险上限为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300%,下限为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60%。社保基数即时当地上一年的年平均工资,不用计算,在当地社保局网站上有公布。
员工社保缴纳比例:
1、养老保险:单位缴纳员工工资总额的22%,个人8%。
2、医疗保险:如果缴费比例是9.5%,则单位缴7.5%,个人缴2%。
如果缴费比例是其他,则全部由单位承担,这种医疗缴费,没有个人账户,也就是说平时不能用医保卡买药,只能在住院时报销。
3、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全部由单位缴费,不涉及到个人缴费部分,缴费比例可以是社平基数的60%,也可以是100%。
4、生育保险:生育保险同工伤一样,没有个人缴费部分,缴费比例一般为6%。
5、失业保险:可以缴纳社平基数60%的百分之三,也可以缴纳社平基数百分之百的3%。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 第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上月缴费数额的110%确定应缴数额;没有上月缴费数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的经营状况、职工人数、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等有关情况确定应缴数额。用人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