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民事案件,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开庭审理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一)庭审准备
庭审准备的内容包括:传唤当事人,通知其他诉讼参与人出庭参加诉讼;.查明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等。
(二)法庭调查
1.当事人陈述;2.出示证据和质证。
(三)法庭辩论
法庭辩论是辩论原则最生动和最集中的体现。
(四)案件评议和宣告判决
宣告判决的内容包括:认定的事实、适用的法律、判决的结果和理由、诉讼费用的负担、当事人的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法院。
民事诉讼案件开庭审理的程序是怎样的
开庭审理的程序为:
1、宣布开庭。书记查明到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审判长核对当事人情况,宣布案由、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诉讼权利义务、询问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2、法庭调查。原告陈述、被告答辩、证人作证、出示书证、物证、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等,审判人员发问、相互发问。
3、法庭辩论。各方互相辩论,审判长询问各方最后意见,庭审结束。
刑事附带民事庭审程序是什么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主要遵从的是刑事程序,在刑事程序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庭审程序主要是:法庭宣布开庭;进行法庭调查;进行法庭辩论;最后陈述;宣布休庭等待判决。
刑事案件辨认程序是怎样的?
刑事案件辨认有以下程序:
1、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各自管辖案件的侦查过程中,需要辨认犯罪嫌疑人的,应当分别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或者检察长批准。
2、辨认应当在侦查人员的主持下进行。
3、多个辨认人对同一辨认对象进行辨认时,应当卣每位辨认人单独进行辨认。
4、辨认时,应当将辨认对象混杂在其他人员或物品中,不得给辨认人以任何暗示。
5、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辨认人不愿公开进行的,可以在不暴露辨认人的情况下进行,侦查人员应当为其保密。
6、对于辨认的情况,应当制作笔录,由主持和参加辨认的侦查人员、辨认人、见证人签名或盖章。
不开庭审理的案件
不开庭审理包括径行判决和书面审理。
径行判决,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对无需开庭审判的上诉案件,予以直接判决的诉讼行为。条件:
(1)由合议庭审理本案并决定对本案径行判决。
(2)径行判决前,合议庭已仔细阅卷并调查和询问了有关当事人。
(3)案件事实和证据已核对清楚而无需再开庭查证有关案件事实。
书面审理,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二审案件时,只就当事人的上诉状及其他书面材料进行审理,不需要诉讼参加人出席法庭,而直接作出判决或者裁定的一种审理方式。能够适用书面审理的上诉案件,必须是事实清楚的案件。
径行判决与书面审理区别:径行判决同时要进行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同样要核对案件事实;而书面审理则是不开庭、不调查、不询问当事人和证人,只通过审阅案卷材料即直接作出裁判。
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开庭流程是怎样的
一、刑事部分审判长宣布开庭,宣当事人到庭,宣布案由;宣布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附带民事当事人等;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有权申请回避;告知被告人享有辩护权利等),同时核实当事人的基本情况,收到相关文书的情况。1、公诉人在法庭上宣读起诉书后,公诉人可以讯问被告人(根据审判长指示,有时宣读附带民事起诉状,但宣读后先审理刑事部分,然后再审理民事部分)。2、 审判人员可以讯问被告人。3、公诉人应当向法庭出示物证,让当事人辨认,对未到庭的证人的证言笔录、鉴定人的鉴定结论、勘验笔录和其他作为证据的文书,应当当庭宣读。审判人员应当听取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质证意见。4、公诉人、辩护人对案件发表辩论意见。5、审判长在宣布辩论终结后,被告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二、附带民事部分1、附带民事原告人宣读附带民事起诉状。2、听取被告人、辩护人答辩意见。3、附带民事原告人举证、被告人或辩护人发表质证意见。4、被告人举证,附带民事原告人或代理人发表质证意见。5、附带民事原告人(代理人)、被告人(辩护人)发表辩论意见6、法院组织调解。7、当事人最后陈述。审判长宣布休庭,择日宣判。审理程序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