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县自然资源局是具有行政职能的机构,主要负责管理县内的自然资源。其职能范围包括土地、矿产、水资源等方面的监管、规划和管理等多个方面。具体来说,县自然资源局的主要职责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土地资源的管理和调控。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对本县内的土地资源进行管理和规划,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组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区域规划,并在实施过程中进行监督和管理。第二,矿产资源的管理和保护。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对矿产资源进行管理和保护,包括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管理和监督等工作。第三,水资源的管理和保护。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对本县内的水资源进行管理和保护,包括水资源的利用和开发、流域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最后,还包括对生态环境的管理和保护、自然资源的动态监测和信息管理等多个方面的职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门职责管辖规定》第三条 县级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负责自然资源管理、开发、保护和利用的行政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