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行政诉讼法对申请法官回避的规定:如果当事人认为审判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可以依法申请审判人员回避。如果审判人员认为自己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的,也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五条_x000D_
当事人认为审判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有权申请审判人员回避。_x000D_
审判人员认为自己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应当申请回避。_x000D_
前两款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_x000D_
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当事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