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普通债权人的意思是,债权人的债券本息没有受到直接的财产担保,所以假设公司破产或遭到清查,普通债权人只有行使求偿权的权利,并且被求偿的顺序,按照法律规定,位于有担保公司的债权人之后,以至于普通债权人的损失往往最重。为了解决这一矛盾,减少普通债权人和公司的损失,公司在面临破产清算时,往往会与普通债权人达成和解协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