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者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根据法律规定,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两年,可以向法院申请将其宣告为失踪人,对于宣告失踪的人,夫妻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根据法律规定,自然人下落不明满四年,或者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且意外事故发生之日起满两年,或者发生意外事故且经有关机关证明不可能生存的,经利害关系人申请,法院应宣告其死亡。对于宣告死亡的,婚姻关系自动解除。
一、对于夫妻一方下落不明的,另一方如何解除婚姻关系
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解除婚姻关系:(1)通过法院直接起诉离婚解除婚姻关系。配偶下落不明不满两年或两年以上,人民法院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1条的规定“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下落不明人在公告规定的期限未到人民法院出庭的,人民法院可依法缺席判决。(2)通过特别程序宣告失踪或死亡来解除婚姻关系。配偶下落不明满两年或两年以上,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下落不明人失踪(下落不明满四年后以上),人民法院依法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后,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解除婚约关系;如被宣告死亡,其婚姻关系也在宣告死亡之日起解除。
二、老公失踪20年如何办离婚手续
夫妻一方失踪或下落不明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离婚。法院受理后,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送达被告,如被告仍未找到,法院则以缺席判决的方式作出是否准予离婚。被告下落不明或失踪满两年的,法院会判准予离婚;对于下落不明或失踪未满两年,又无其它证据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法院会判决不准离婚。
(一)夫妻一方下落不明的离婚程序
1、对于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起诉到法院,不论下落不明人出走时间的长短,法院均应受理,按照普通程序进行审理;
2、法律文书用公告方式送达。法院对于起诉书、通知举证和开庭日期等送达公告期是60日,判决后对判决书送达公告期还需要60日公告期。(一般的离婚案件适用简易程序的在三个月内结案,适用普通审理程序的,也会在六个月内结案)
3、对下落不明的人提起涉及人身关系的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的法院管辖,如果原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的法院管辖。
(二)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