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可以。
1、在当事人的户口所在地已经实行户口“一站式”迁移,而当事人属于本省内户口迁移的前提下,可以在网(上)办理该项的;
2、当事人可以事先带上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原件等,咨询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第八十一条:省内实行网上户口迁移,由迁入地公安派出所直接受理,经县级公安机关户政部门核准,迁出地公安机关审核迁出后,凭《福建省居民户口网上迁移业务受理单》、《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办结,公安机关不再开具《户口迁移证》和《户口准予迁入证明》。户口迁移,应遵循人户一致和居住地登记的原则。公民迁移,除在本户口管辖区内移居,只作住址变动登记,不作迁出、迁入登记外,凡是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的,均可办理迁出、迁入登记。办理户口迁移条件和材料
申请条件:
1、具有常住户口,未涉及未了结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的人员;
2、办理跨设区市户口网上迁移的,应符合户口迁入地准入条件。
办理材料:
1、填写完整的《户口网上迁移申请表》。
2、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复印件。
3、属投靠落户的,需提供被投靠人的《居民户口簿》、复印件及亲属关系证明。
4、符合迁入地户口迁移准入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