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如果公安机关没有立案处理,单纯的自诉案件并且已经撤案的话,当然不会出现取保候审的情况;但是,如果一开始对方曾经报案,公安机关也立案处理了,但认为社会危害性不大,决定取保候审,对方不服,向法院刑事自诉,这就可能会产生取保候审记录问题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条 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对自诉案件,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法院在宣判前,对于前两类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也可以自行和解,第三类只能和解,三类案件都可以撤回起诉,由法院审查;被告人还可以向自诉人提起反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