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负担抚养费用的多少,和时间的长短是由双方进行商量,商量不成功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根据子女的实际情况、父母双方的经济条件来确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就要负担必要的生活费、教育费的一部分、或者是全部负担,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的合理要求。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