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人员,获准加入外国籍后,还可以继续在国内领基本养老金。根据国务院侨务办侨政司、劳动人事部保险福利局《关于获准出国定居的退休人员加入外国籍后仍可享受退休待遇的规定》((85)侨政政字第119号)规定,在国内退休人员,加入外国籍后,可以继续领取国内基本养老金。对于每年的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验证,根据外交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在境外居住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审核表有关问题的通知》(领外函[2015]660号)规定,自2015年7月1日起,中国领事可根据海外当事人的申请,为其出具“在境外居住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审核表”,进行生存验证:一、海外退休职工亲自提交本人有效护照和居留证,并在中国领事面前填写资格审核表;二、海外退休职工如委托他人办理,除第一条材料外,代理人须提交有效护照、居留证及30天内办理的委托公证书或类似证明。国务院侨务办侨政司 劳动人事部保险福利局《关于获准出国定居的退休人员加入外国籍后仍可享受退休待遇的规定》(85)侨政政字第119号江苏省侨务办公室:苏省侨(85)第210号函悉。关于获准出国定居的退休人员加入外国籍后,能否继续享受退休待遇的问题,经研究,答复如下:已获准出国定居的退休人员,加入外国籍后,根据劳动保险条例;凡在实行劳动保险的企业内工作的工人与职员(包括学徒),不分民族、年龄、性别和国籍,均适用本条的精神,可以继续受国家对获准出国定居的退休人员规定的退休待遇。
法律依据:
《关于获准出国定居的退休人员加入外国籍后仍可享受退休待遇的规定》
已获准出国定居的退休人员,加入外国籍后,根据劳动保险条例“凡在实行劳动保险的企业内工作的工人与职员(包括学徒),不分民族、年龄、性别和国籍,均适用本条例”的精神,可以继续享受国家对获准出国定居的退休人员规定的退休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