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产假是国家规定的给产妇的一项重要福利,每个产妇在生产前都可以请一段时间的产假,用来进行产后恢复。产假的长短是每个地区单独制定的,但是产假的计算方式确实基本上统一的。产假的计算方式是自休产假之日起开始计算,包括任何双休日和节假日,直至产假日期结束为止。产假根据生产的时候的情况会有一定的时间长短上的差异,难产和多胞胎都是可以延长假期的时间的。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