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格式合同的限制性规定有,如果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具有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本人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或者排除对方的主要权利等行为的,格式合同是无效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
第三节和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
规定的无效情形;(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