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补办机动车行驶证应前往机动车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以及未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号牌、行驶证。新的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
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四十四条_x000D_
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_x000D_
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未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号牌、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发、换发号牌,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不变。_x000D_
补发、换发号牌期间应当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