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
(1)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的计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是指每次收入额。
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支付利息、股息、红利时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偶然所得,以每次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
(2)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应纳税额的计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应纳税额,是指以应纳税所得额和适用(规定)税率计算的税额。
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