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财产罪的行为如下:
1、利用各种非法方法和手段,将他人控制下的财产转移到行为人的控制下,如抢劫、抢劫、盗窃、诈骗等;
2、合法持有的他人财产,应当退还而拒不退还,非法据为已有,如侵占罪;
3、非为据为已有,擅自动用自己经手、管理的财产.如挪用资金罪、挪用特定款物罪等;
4、以暴力或非暴力、公开或秘密的方式攫取公私财产、挪用单位财产或者毁坏公私财产;
5、破坏公私财产,使财产价值全部或部分丧失的,如故意破坏公私财产罪,破坏生产经营罪。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三条 【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