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哈尔滨异地办理身份证受理地点: 道外公安分局、道外异地证受理点、南市派出所、团结派出所、民主派出所、永源派出所、巨源派出所、东莱派出所、靖宇派出所、胜利派出所、嵩山派出所、大有派出所、太古派出所、火车头派出所、化工派出所、南直派出所、东风派出所. 南岗公安分局、南岗户政大厅、哈南派出所、哈西派出所、保健路派出所、和兴派出所、花园派出所、荣市派出所、邮政派出所、新建派出所、先锋派出所、松北公安分局、松北户政大厅、中源大街派出所、祥安大街派出所、松浦派出所、万宝派出所、对青山派出所、乐业派出所、台屯派出所、李家派出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八条 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第十条 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