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不是学生的监护人。未成年人在校期间,监护责任还是监护人的,不会转移到学校。学校只对学生在校期间有监管、教育的职责,但没有监护人的职责。
一、孩子在学校死亡怎么办
要看学校是不是过错方,否则学校是没有责任的。家属如果对死亡原因有疑问,可以要求做尸检。可以和学校协商要求出面做尸检。对于学生死亡原因,学校应该给家属一个调查结论。学校承担学生伤害事故责任的标准:根据法律规定,重申学生伤害事故的归责原则为过错原则。由于学校不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也不是行政机关,因此,学校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既不是无过错原则,也不是公平原则,只能是过错原则。
二、学生在学校受伤学校有责任吗
学生在学校受伤学校有责任。如果学生在学校受伤,未履行监护义务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对应的责任。所谓教育机构责任,是指教育机构在幼儿园、学校等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因教育机构未履行相应的教育管理职责而遭受人身伤害或者给他人造成损害的赔偿责任。当学生在教育机构学习,在生活中受到伤害时,教育机构不应承担无过错的监护责任,只能对未成年学生因过错造成的伤害承担侵权责任。
三、孩子去读书需要房产证吗?
小孩子读书是需要房产证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所以小孩读书是按房产证上的地址来划分学校,根据就近入学原则办理入学。“就近入学”的“就近”是指离你家相对就近。
但是存在着中、小学学校布局及各中学招收学生人数不同等因素影响,所以有时候教育局会根据情况来进行调配,但是最终还是尽量将学区的学生尽量分配到离小区最近的学校入学,都叫就近入学。
房产证没有下来的,经过房管局备案的购房合同也可以起同样的证明作用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