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法院在收取执行费时有什么标准
法院执行费收取标准包括:
1、对于没有执行数目或者是价额的,每件需要交纳五十元到五百元;
2、对于执行的金额或者是价额不超过一万块的,每件交纳五十元;
3、对于那些已经超过了一万元到五十万元的部分,会依法按照百分之一点五进行交纳。
二、申请强制执行流程
1、申请。原告向下达判决书的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需要一并提交的资料包括有效的法律文书、申请人的身份证等,均需原件和复印件,有条件的也可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信息,有助于执行效果。
2、审查立案。法院部门通过审核确定符合强制执行条件的,会接受强制执行申请,立案处理。
3、通知。法院执行组织接到法院的移交执行书后,通知被告人并责令其在指定期限内履行判决义务。被告人在执行期限到期后仍未履行的义务的,或者在接到执行通知后,对财产进行转移等逃避执行的,执行员可以立即进行强制执行。
4、执行。强制执行主要有以下措施:
(1)强行冻结或划拨被告人的存款。
(2)强行扣留被告人的工资等收入款项。
(3)强行对被告人所有的财产进行变卖、或者查封、扣押。
(4)可对被告人强行查询、搜查,确认是否有隐匿财产。
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四条
申请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裁决的,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