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刑法明文规定的、在全部刑事立法和司法活动中应当遵循的准则。
我国《刑法》明文规定的基本原则是:
(1)罪刑法定原则,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2)刑法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平等的保护一切公民的合法权益。
(3)罪刑的均衡原则。
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罪刑法定原则、刑法适用平等原则和罪责刑相适应原则1、罪刑法定原则基本含义: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2、适用平等原则基本含义: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对于一切人的合法权益都要平等地加以保护,不允许有任何歧视。3、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基本含义: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的轻重相适应。
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都有哪些
刑法的基本原则有:
1、罪刑法定原则:法无明文不为罪,法无明文不处罚。
2、刑法适用平等原则: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对于一切人的合法权益都要平等地加以保护,不允许有任何歧视。
3、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的轻重相适应。
刑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刑法》的基本原则有三个,即罪刑法定原则、刑法适用平等原则和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分别体现在《刑法》第3条、第4条和第5条中。《刑法》第三条,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第四条,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第五条,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刑法基本原则
《刑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刑法》明文规定的、在全部刑事立法和司法活动中应当遵循的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基本原则有三个,即罪刑法定原则、刑法适用平等原则和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分别体现在《刑法》第3条、第4条和第5条。
我国刑法对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的立案规定?
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职责的中介组织的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给国家、公众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二)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三)虚假证明文件虚构数额在一百万元且占实际数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四)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提供虚假证明文件过程中索取或者非法接受他人财物的;两年内因提供虚假证明文件,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五)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