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预售商品房产权纠纷预购方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中止合同履行,预售方接到中止履行通知后未提供担保也未恢复履行能力,但仍要求预购房履行合同的,预购方可予以拒绝,并行使解除权解除合同,追究购售方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_x000D_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_x000D_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_x000D_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_x000D_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_x000D_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_x000D_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_x000D_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