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1.居民基本医保: 第一次报销中,居民医保最高报销15万/年,最低免赔额150元,最高报销比例为90%(乡镇卫生院);同时,住院报销后,如果个人负担的医保目录内费用超过1.1万,还可以通过居民大病保险进行第二次报销;2.居民大病医保: 如果住院报销后,个人承担的金额超过1.1万,那么还可以进行二次大病报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例》
第四十三条 劳动保障、卫生行政、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据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管理办法,按中西医并举,社区、专科和综合医疗机构兼顾,方便参保人员就医的原则,确定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并向参保人员公布。
第四十四条 病人使用个人帐户时,可以在任何一个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就医、购药。
医疗费用按规定由统筹基金支付的,病人应当到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第四十五条 统筹基金支付医疗费用,根据总量控制原则,可以实行总额预付制结算。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根据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数量、质量及参保人员合法医疗权益保障情况,对预付的统筹基金数量进行调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