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当事人一般不可以提出一并处理公司债务的反诉。因为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需要具备下列关联:有相同的法律关系;诉讼请求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或者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是基于相同的事实的。
一、劳动仲裁是否能反诉
劳动仲裁可以反诉。劳动仲争议仲裁反诉是指在已经开始的劳动仲裁或诉讼程序中,仲裁被诉人向仲裁申诉人或诉讼被告向本诉原告提出的,目的在于抵销或吞并本诉申诉人仲裁请求或本诉原告诉讼请求的一种独立的反请求。提起劳动争议仲裁反诉的条件:
(1)、必须是由仲裁本诉的被诉人或诉讼本诉的被告分别向仲裁本诉的申诉人或诉讼本诉的原告提起,主体要合格、准确。
(2)、必须是在案件受理后,庭审辩论结束前提起,庭审辩论结束后提起的,仲裁庭或法庭应告知提起人另案起诉。
(3)、必须是在时效内提起,仲裁时效为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诉讼时效为争议发生之日起2年,超过时效提出的反诉将被不予受理或驳回。
(4)、诉讼的反诉必须以仲裁的反诉为前提,如果仲裁时未及时提起反诉的,诉讼的反诉将不被受理。
(5)、必须向仲裁庭或法庭递交仲裁反诉书或诉讼反诉书,写明反诉人、被反诉人的姓名或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并写明反诉的具体请求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二、离婚案件中被告能否提起反诉
离婚诉讼中被告可以向本诉的原告提起反诉。反诉是指在正在进行的诉讼中(诉讼系属中),本诉的被告以本诉的原告为被告提起的诉讼。
提出反诉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由本诉的被告针对本诉的原告提出。
2、须反诉与本诉之间有牵连关系。
3、须向受理本诉的法院提出,且受诉法院对反诉须有管辖权。
若反诉应由其他人民法院专属管辖,本诉的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告知另行起诉。
4、须适用同一诉讼程序。
5、关于提出反诉的时间。
目前有关反诉提出的时间规定,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三十二条,“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
当事人在二审程序中提出反诉,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原则进行调解,若调解不成,则就反诉部分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再审裁定撤销原判决、裁定发回重审的案件,当事人提出的反诉无法通过另诉解决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三、减少违约金是否需要提反诉
作为被告,在觉得原告索要的违约金数额不合理、自己无法负担时可以提出反诉,只要满足规定的要求即可提出。提出反诉的要求为:反诉必须以本诉为前提;反诉必须在本诉提起以后,人民法院宣告裁判前或者调解书送达前提出;反诉同本诉必须属于同一个人民法院管辖;反诉与本诉必须有实质牵连,即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或者诉讼理由基于同一事实或者同一法律关系,才能提起反诉。
提出的时间是原告提起本诉但还未进行审理时,等待法院审查反诉合规与否,最终按照情况处理。也有可能变为无法提起反诉但可以提起其他诉讼的情况。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三十三条
反诉的当事人应当限于本诉的当事人的范围。
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基于相同法律关系、诉讼请求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或者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基于相同事实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
反诉应由其他人民法院专属管辖,或者与本诉的诉讼标的及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理由无关联的,裁定不予受理,告知另行起诉。
第二百三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诉讼,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应当到庭;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庭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