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集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
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是认定工伤的前提和基础。
二、收集构成工伤的证据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相关证据。
2、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的证明、法院的判决书或者其他证明。
3、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提交公安机关或者相关部门的证明。
三、收集与工伤待遇相关的证据
1、治疗费。包括医院的病历、诊断证明、处方、医药费收据、住院费收据的明细单据等。
2、误工费。如纳税收入证明、工资条。
3、护理费。员工住院期间的护理证明、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证明。
工伤后享受哪些待遇
职工因工负伤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工伤职工治疗工伤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就医路费全额报销。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按照当地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三分之二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按照本企业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住院期间工资问题:职工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实行工伤医疗期。工伤职工在工伤医疗期内停发工资,改为按月发给工伤津贴。工伤津贴标准相当于工伤职工本人受伤前
12个月平均工资收入。
5级工伤享受哪些待遇
1、标准: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各级伤残等级分别对应不同月数的本人基本工资。
2、要求: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待遇申请需要哪些资料
工伤待遇申请需要的材料有:
1、工伤认定书;
2、劳动能力等级鉴定结论通知书;
3、工伤保险待遇申领资格认定书;
4、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5、工伤职工伤残待遇申请表;
6、医疗诊断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7、其他需要的材料。
教师在上下班途中自己骑自行车摔伤应享受工伤待遇
上下班途中骑自行车摔倒不算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六)项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但自行车并非机动车,发生事故并非交通事故,且自己摔倒应自己负主要责任,不能认定为工伤。
工伤伤残赔偿的索要流程有哪些
工伤伤残赔偿的索要流程如下:
1.工伤认定申请主体
2.工伤认定管辖
3.认定申请时限
4.工伤认定材料提交
5.受理或不予受理
6.证据的调查核实
7.工伤认定决定
8.送达与抄送
9.复议或诉讼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0.资料存档工伤认定结束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将工伤认定的有关资料至少保存5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