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认为保管合同、定金合同、质押合同、借款合同、自然人之间的贷款合同是实践合同。具体如下:
(一)定金合同。定金合同是合同当事人在签订主合同时,为保证主合同的履行,签订从合同约定的一方提前向对方支付一定金额的货币的担保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收回或者抵消价格;
(二)保管合同。保管合同又称寄托合同,是指双方约定一方将物品交付给另一方保管的合同;
(三)质押合同;
(四)借款合同。借款合同又称使用借款合同,是贷款人定期或不定期将贷款物品免费交给借款人,借款人在一定期限内或使用后将原物品返还给贷款人的合同;
(五)民间借贷。自然人与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关系。民间借贷不仅是一种经济现象,也是一种法律现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