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不服判决的,刑事抗诉时效一般为十日;不服裁定的,刑事抗诉时效一般为五日。对于法院一审判决或者裁定不服、有异议的,被告人、自诉人以及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和近亲属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检察院可以提起抗诉,不服判决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为五日。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条
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七条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