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用易税门户代扣代缴系统申报。
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填写报表→正常工资薪金收入(外籍人员工资薪金收入)→导入→确定→修改应发工资→生成申报数据→申报及反馈(选择证书,密码)→申报→反馈(显示申报成功)→税款缴纳(交纳成功后)→申报及反馈→获取反馈,if提示扣款已发起→返回首页→申报及反馈→获取反馈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