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是:
1、男女平等;照顾子女和妇女利益的原则;
2、有利于生活,方便生活的原则。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得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
3、权利不得滥用原则;夫妻一方所有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夫妻一方因抚养子女、照顾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而承担更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要求赔偿,另一方应给予赔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