押金在合同中是有效的。押金是指一方将一定的费用存入对方,确保其行为不会损害对方的利益。造成损害的,可以按照实际情况支付或者另行赔偿。双方法律关系不存在、无其他纠纷的,应当退还押金。违约时将被扣除。押金是替代的,一般是一方已经向另一方提交了实质性的标的物。为了保证已交付的标的物能够返还,要求另一方支付相当数额的保证金。合同不能履行时,没收押金作为解决合同的方式,体现了对非交付押金一方利益的保护。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一条规定,保障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一条 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