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税是在应税凭证上粘贴税票作为完税标志的,印花税的纳税人主要包括在中国设立的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等等,根据我国相关的税收法律规定,仓储合同的印花税的税率应当按照仓储保管费的千分之一缴纳,也就是应纳税额=仓储保管费*0.1%。
仓储合同印花税的应税凭证应当是仓储保管合同或者是入库单等等,如果凭证的使用不规范无法计税的,可以将结算单据作为计税凭证。
以下几种凭证属于免征印花税凭证:
1、已经缴纳过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
2、捐赠人将财产赠给政府或者福利单位、学校等立下的书据;
3、被国家制定的村委会、农民写下的农产品收购合同;
4、没有利息、贴息的贷款合同;
5、企业因为改制而订立的产权转移书;
6、农村合作社和社员签订的农产品购销合同;
7、个人出租或者承租房子时签订的合同,廉租或者经济适用住房的凭证;
一般情况下印花税应当根据应税凭证上记载的金额、收入额或者凭证的件数来作为计税依据,每种印花税所适用的税率都不相同,其公式为应税凭证记载金额*适用税率或者应税凭证件数*适用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