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所需的程序是:
1、原告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
4、立案后安排开庭审理时间,法院调解。调解失败的,经法院辩论等程序依法作出判决。起诉离婚所需时间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法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需要延长的,报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再延长三个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