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民非企业是指非营利性组织和事业单位以及人民团体等,又称为“第三部门”。它们通常不从事盈利活动,目的在于社会公益或服务。例如慈善组织、基金会、社会福利机构、文化艺术团体、人民团体等都属于民非企业范畴。民非企业在经济和社会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它们可以填补政府和市场无法满足的公共服务领域,促进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并且在推动社会进步和公共治理方面具有重要意义。与营利性企业相比,民非企业面临着一些特殊的管理和监管问题。例如如何确保公共资金使用的透明和合理,如何平衡公益与经费来源之间的关系等问题都需要得到有效的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营利组织法》第二十三条 非营利组织应当依据其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自主确定经费来源,保证合法、合理、透明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