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土地: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时间是按地方政府和建设企业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上约定的时间开始计算,住宅土地的使用年限是70年,工业用地、科教文化卫生体育和综合类用地的使用年限是50年,商业、娱乐、酒店、旅游等用地的使用年限是40年。
(二)房屋:房屋的设计使用年限远远小于土地的使用年限。普通房屋,设计使用年限仅为50年,纪念性建筑和特别重要的建筑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100年。由此可见,你的土地使用权还没到期,你的房子已经是危房了,要进行危房鉴定和改造了。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三条不动产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等,适用本条例。第五条下列不动产权利,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一)集体土地所有权;(二)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三)森林、林木所有权;(四)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五)建设用地使用权;(六)宅基地使用权;(七)海域使用权;(八)地役权;(九)抵押权;(十)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