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企业复工复产安全十必须规定是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已陆续开始复产复工,为切实加强企业复产复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保证企业复产复工的安全、平稳、有序。
【法律依据】:
《关于做好企业复产复工过程中安全生产“十必须”工作的通知》当前,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已陆续开始复产复工,为切实加强企业复产复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保证企业复产复工的安全、平稳、有序,现就复产复工过程中安全生产“十必须”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必须严格落实复产复工申请审批制度,严禁企业擅自复产复工;危化等重点行业领域必须严格执行安全验收制度。
2.必须严格落实企业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严格履行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3.必须组织制定疫情防控和复产复工实施方案,并将各项措施和责任落实到每个部门、每个责任人。
4.必须组织开展全面的复产复工前安全检查,确保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到位,并向属地应急管理(安监)部门报告。
5.必须开展复产复工前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和疫情防控教育,新员工未严格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的不得上岗。
6.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管理人员及高危岗位操作人员到岗比例要求,不能满足生产和管理需要的不得恢复生产。
7.必须加强员工安全防护和疫情防护措施落实,严禁防护措施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员工进入作业现场。
8.必须加强特殊作业风险管控,严格执行动火、有限空间等特殊作业安全制度,规范办理和审批作业许可。
9.必须制定完善疫情防控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配齐配足疫情防控和事故应急处置物资,强化应急演练。
10.必须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专业技术人员值班值守制度,强化岗位安全巡查,科学排班,确保员工队伍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