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同居的财产,应当按照财产的性质进行分割。婚前同居的财产被认定为个人财产的,无需分割,这一部分的财产应当归各自所有;被认定为共有财产的,可以由双方协议分割,约定采用何种分割方式,对分割共有财产无法协商的,应当由人民法院判决,人民法院会按照共有财产的具体情况进行分割。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零四条 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共有人分割所得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有瑕疵的,其他共有人应当分担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