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一个朋友有钱不还拖拖拉拉怎么办
朋友欠钱不还的,先积极沟通,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起诉要求还款处理。注意要处理好以下情况:
1.委婉的要债方法
当然也有一种可能是,对方忘记了借钱的事情,所以当事主要对方还钱的时候,可以委婉的提醒下对方,如果对方记起来了,作为有诚信的人肯定会还的,如果对方故意当作不懂,那么请直接用第二种方法。
2.换位借钱
也向对方借钱,并且记住,向对方借同等的数目,这样一来,对方多少对借了钱的事有些触动,二来等到事主借到对方的钱时,当事人可以装作恍然大悟一样跟对方说,什么时候对方也借了钱,两清了。
3.拿相关证明给对方看
借钱不还的人,超过一半的人不会认帐,这时我们就需要拿着当时对方写的欠条,或者叫上借钱时在的证明人都可以,这样对方就没有赖账不还的理由了。
4.直接叫对方还钱
其实很多人借钱不还,除了对方自身的个人诚信与道德有问题之外,最重要的一点,对方是看准了事主可能因为碍于情面,而不直接去叫对方还钱。而对于这种人,直接叫对方还钱是最有效的方法,这个时候,不要过分顾着所谓的情份,因为钱是辛苦挣的,借给别人本就讲了很大的情份,所以还钱也是天经地义的。
5.走法律途径
如果对方欠的钱数目巨大,那么毫无疑问可以用法律维护自己的财产权益,这也是借钱不还最有效的解决方法。
二、拒不还款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吗?
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其他单位和个人持有被申请执行的财产、而由人民法院书面通知协助执行的,都有义务按通知的规定执行。凡是无故推托、拒绝或者妨碍执行,因而造成严重后果的,有关单位和个人要负法律责任。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应以法律文书为根据。法律规定下列法律文书具有执行效力:民事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具有财产执行内容的刑事判决书和裁定书;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仲裁文书;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公证文书;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这些法律文书必须发生法律效力,没有生效的不能作为执行的根据;法律文书还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如果只是确认或者变更法律关系的,则无需执行。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强制执行被申请人财产所得的现金,应及时清偿债务。如果有多个申请人时,则由人民法院执行员按照法定的清偿顺序分配,而不采取平均分配的办法。其顺序是:首先偿还所欠申请人的工资和生活费;其次偿还所欠国家的税款;然后偿还其他债务。先满足上一顺序申请人的债权,再满足下一顺序申请人的债权。如果在同一清偿顺序内尚不能满足所有申请人要求的,则依各人债权数额的多少,按比例分配。未能清偿的债权,债务人以后偿还。
朋友欠钱拖着不还该怎么办,应当按照上述情况来处理,在处理的过程中,应当遵守相关法律规定,特别是有关民事诉讼法的相关依据,不可能利用非法的手段来进行催款处理,否则本身就构成了违法犯罪行为,是难以追到欠钱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返还借款的期限】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