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2018年5月,中国政府发布了《关于调整部分商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宣布从2018年7月1日起,将部分商品的增值税税率降低。其中,高档化妆品的增值税税率从17%降至13%。此次调整对于实现国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具有一定意义。调整后,降低了部分消费品的价格,有利于促进消费,提振市场信心。同时,调整后降低了企业的成本,可以增强其市场竞争力,推动行业发展。需要注意的是,税率的调整仅适用于高档化妆品。对于普通化妆品,税率仍按照17%执行。此外,高档化妆品的定义也需要根据国家的规定进行正确区分,以避免纳税问题出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 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_x000D_
(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_x000D_
(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_x000D_
(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进项税额计算公式:进项税额=买价乘扣除率_x000D_
(四)自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境内的不动产,从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代扣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准予抵扣的项目和扣除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第九条 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