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出生的孩子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携带好相关证件去派出所上户。必须是由孩子的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去,其他人都不可以代办,且必须准备好相关材料及证件,才能成功上户。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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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七条_x000D_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_x000D_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九条_x000D_
婴儿出生后,在申报出生登记前死亡的,应当同时申报出生、死亡两项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