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学历落户
1、应届高校毕业生落户要求
应届高校毕业生在我市就业创业的,可落户本市。
在厦合法稳定就业,年龄45周岁以下的本科学历毕业生,可落户本市。
2、往届高校毕业生落户要求
往届高校毕业生在厦就业符合下列条件的,可落户本市:
连续在厦缴交社会养老保险满1年,其中落户思明区、湖里区应在思明区、湖里区单位连续缴交社会养老保险满3年。
年龄35周岁以下的专科学历毕业生。
人才落户
男性50周岁以下、女性40周岁以下,在厦连续缴保满1年的中级工或者在厦合法稳定就业的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可落户本市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
拟落户思明区、湖里区的技能人才要求本人在思明区、湖里区拥有《厦门市土地房屋权证》(房屋用途为住宅,所有权份额所占比例不得低于51%)的房产。
投靠落户
1、父母投靠成年子女
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子女厦门户籍满5年,父母结婚登记时间满5年,本人及配偶及被投靠子女或配偶,在厦拥有所有权份额所占比例不低于50%的住宅房产可落户岛内。
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子女厦门户籍满3年,父母结婚登记时间满3年,本人及配偶及被投靠子女或配偶,在厦拥有所有权份额所占比例不低于50%的住宅房产可落户岛外。
2、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
被投靠人登记为厦门市户籍满5年可落户岛内。
被投靠人登记为厦门市户籍满3年可落户岛外。
落户岛内:
本市社保连续缴满5年且持有暂住证/居住证满5年,在本市拥有所有权份额所占比例不低于51%的住宅房产。
落户岛外:
本市社保连续缴满5年且持有暂住证/居住证满5年,在本市拥有所有权份额所占比例不低于51%的住宅房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