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没贴封条就可以。像房子这种不动产或者车辆这类有登记的动产,如果是查封但是没有贴封条,那所谓的查封其实就是在登记机关做了一个登记,还是可以自由使用的,但是不能买卖或者损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条 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未登记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依据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据确定权属。对于第三人占有的动产或者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第三人书面确认该财产属于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