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可以通过以下办法拒付孩子的大学费用:若子女已满十八周岁,且不属于“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父亲有权拒绝支付大学费用。若子女不满十八周岁,或属于“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当事人可据此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支付相应的抚养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三条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第四十一条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
十八年前的抚养费,一年多后还没有给,说要交学费
给了抚养费后不一定还要给学费。司法解释规定,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所以一般情况下抚养费就包括了孩子的学费,不直接抚养方无需再额外支付,只是如果孩子目前的抚养费不足以维持孩子的学习生活,那么直接抚养方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增加孩子的抚养费。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二条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第四十九条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