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1、申报登记
(1)现场申报:携带申报材料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进行申报。
(2)采集点申报:携带申报材料到社区、居(村)民委员会流动人口信息采集点进行申报。
(3)网络自主申报:自行通过微信、PC、APP等,登陆四川省流动人口信息登记系统如实填报相关信息进行申报。
2、申领居住证:申请人到居住地所在派出所现场提交办理材料、填写申领表,申领居住证,审核通过后领取《领证通知单》
(1)流动人口持申请材料到居住地所在派出所填写《成都市居住证申领表》;
(2)将《成都市居住证申领表》连同办理材料递交给派出所前台民警受理并审核;
(3)派出所前台民警审核合格后录入信息,打印领证通知单交申请人。审核不合格,由受理人员当面告知申请人不合格原因。
3、领取居住证;当场领取居住证。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八条 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