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民政局工作日上班时间是周一——周五。上午9点—12点;下午14点—17点。工作日内民政局各部门办理收养、婚姻、优抚、安置、救济等工作。 双休日、节假日民政局放假,放假期间有人在岗值班,处理紧急情况。“520”赶上周日考虑到群众需求,为方便准新人在“520”当天如愿领到结婚证,各地区民政局婚姻登记部门,视情况决定当天是否加班,为有需求的新人们集中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领证双方需携带以下材料: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各一份)、2寸红底双人照(3张),婚检表(由于周日妇幼保健所不上班需提前去做婚检)。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护照;(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